农村旧房改造面积规定,是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划分的:
1、农村宅基地建房时,若是小户型,居住人数在3人或者以下的,申请建筑面积不超过75平方米。对于中户型,居住人数在4人至5人左右的,建筑面积不超过110平方米。而对于大户型,,即居住人数在6人以上的,建房面积不超过125平方米。
2、农村住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不得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面积标准之外。在人均土地少,无法保证一户一宅的地区,人民县级人民政府可以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采取合理的措施,保障农村村民有房住。
3、若是农村旧房改造时,房屋的面积超出了标准面积后,超出核定面积的部分无法取得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建设者应主动向审批机关申报,并交纳一定费用。隐瞒的事实经查证属实的,可视为违章建筑,限期拆除。
4、超标面积可以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的记事栏中注明。单独建房或者现有房屋被拆除、改建、装修,政府依法规划重建的,按照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确定使用权,对于多出来的部分归集体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