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户口迁入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3、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4、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派出所申请办理手续;5、派出所签发《准迁证》;6、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7、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如何办理户口迁入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3、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4、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派出所申请办理手续;5、派出所签发《准迁证》;6、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7、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材料
1、市内户口迁入,需持下列证明材料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如果是新用户,还需要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还要交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两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户口要有迁入地村委会的同意迁入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市内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件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
(2)农业人口迁出要有迁入地村委会同意入户的证明。
3、投靠方式入户资料
1、新生婴儿入户的:需要提供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身份证或户口簿,父母结婚证;准生证或生育证。
2、夫妻投靠入户: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接收单位证明,结婚证书,夫妻双方身份证或户口薄。
3、父母子女投靠入户:被投靠人申请书、身份证或户口簿,投靠人的户籍证明和被投靠人的关系证明。夫妻同时迁入的还应出具结婚证书,已达到法定婚龄的子女投靠父母,还需提供未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