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讨论。
如果房屋在婚前就属于夫妻其中一方,拆迁的行为也发生在夫妻结婚之前,在夫妻结婚之后才进行安置房分配或者是补偿款的发放,那么这只属于夫妻其中一方。
但是如果房屋在婚前属于夫妻其中一方,拆迁的行为发生在夫妻结婚之后,那么这时征收款就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具体情况我们也可以去当地相关的部门进行咨询,通常他们都是会给出比较权威和专业的解答来给我们进行参考的。
关于征收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个问题,还是需要根据具体的问题情况来进行具体的情况分析。
首先,如果夫妻婚前,房屋就已经属于其中一方,并且拆迁行为发生在夫妻结婚之前,结婚之后才进行安置房分配或者是补偿款的发放,那么这只属于夫妻其中一方。
其次,如果房屋在婚前属于夫妻其中一方,但拆迁的行为发生在夫妻结婚之后,那么这时征收款就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这个还真不确定呢。
有些老房子本来是父母的,在父母去世之后,儿子便顺利地继承了房产,那么这个房产在一定程度上是个人财产,基本是夫妻两个人在正常的婚内生活,这个房产的征收款也是归儿子独立拥有。
如果这房子在后期办理了房产证,并且房产证上共同拥有了两个人的名字,或者按照房产本上的标准进行分配,那么这个财产方面所产生的任何费用,都应该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考虑,如果房子是在婚前的时候获得的,并且在婚后并没有当另一方的名字添加到房产证上,那么这个房子就属于私人财产,同时征收款也是属于私人财产。
但如果这个房子是在婚后获得的,即使没有写上另一半的姓名,那么这个房子也是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同时征收款也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
不过具体也要根据当地的政策来决定,你最好到当地的有关部门咨询一下工作人员。
征收款不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它只能算是个人财产,所以在进行征收款的时候,肯定不能进行财产分割。
征收款作为个人财产,可以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它可以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获得相应的资金补偿,最终就可以保障个人的基本生活。
现在每家每户都有一块宅基地,如果政府需要收回这块宅基地,那么肯定要给予农民相应的货币补偿,这样对于农民来说才算公平。
征收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之后对方是没有权利分割征收款的。征收款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期间出现征收款的纠纷,可以直接通过法律的途径处理问题。只要提交相关的证据,法官肯定会合理的审判。
了解到,农村每个家庭都会分配一块宅基地,如果政府需要征收宅基地,那么会给予相应的补贴,正常都是根据房屋的面积来计算补贴费用。征收款就是政府补贴的钱。
其实征收款并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这个都是属于个人的财产,在进行征收款的时候肯定是不能进行财产分割的,这样相比较下来就不太公平公正了。
其实征收款作为个人财产也是能够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的,可以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而且也可以获得相应的资金补偿,还能够保障个人的基本生活。当然现在基本上农村也都是会有一块宅基地的,而如果政府是要征回这块土地,那肯定是要有相应的货币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