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涉及到的是物权法上的相邻关系问题,
依据《物权法》第八十六条规定以及新出台的司法解释,
我国司法实践对相邻排水与滴水关系的处理原则是: 相邻一方必须使用另一方的土地排水的,应当予以准许;但应当在必要限度内使用并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排水,如仍造成损失的,由受益人合理补偿。如相邻一方可以采取其他合理的措施排水而未采取,向他方土地排水毁损或者可能毁损他人财产,他方要求致害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的,应当予以支持。
这个问题涉及到的是物权法上的相邻关系问题,
依据《物权法》第八十六条规定以及新出台的司法解释,
我国司法实践对相邻排水与滴水关系的处理原则是: 相邻一方必须使用另一方的土地排水的,应当予以准许;但应当在必要限度内使用并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排水,如仍造成损失的,由受益人合理补偿。如相邻一方可以采取其他合理的措施排水而未采取,向他方土地排水毁损或者可能毁损他人财产,他方要求致害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的,应当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