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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权新规定内容有哪些

房产继承权新规定内容有哪些

房产继承权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去世后,继承其房产的权利。这是一项重要的法律权利,关系到继承人的财产权益。那么房产继承权新规定内容有哪些呢?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房产继承权新规定内容有哪些:

一、继承人的确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可以分为法定继承人和立遗嘱继承人两类。法定继承人是指血缘关系或者婚姻关系中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等。立遗嘱继承人则是指遗嘱中被确定为继承人的人。

新规定明确了继承人的优先顺序,按照亲属关系从近到远的顺序确定继承顺序。首先确定配偶和子女为继承人,如果没有配偶和子女,则由父母继承,如果父母已故,则由祖父母继承,以此类推。同时,新规定还明确了对于非婚生子女、收养子女等特殊情况的继承权予以保护。

二、继承份额的划分

继承份额是指继承人按照一定比例获得房产的所有权。在新规定中,继承份额的划分主要根据继承人的法定继承顺序和继承人的关系来确定。

首先,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确定优先继承的亲属享有先继承的权利。比如,如果有子女和父母同时存在,则子女享有优先继承的权利。其次,按照亲属关系的远近,划分继承份额。一般来说,子女和配偶享有相等的继承份额,而父母和祖父母的继承份额则略有差别,比较远亲的继承人继承份额则更加有限。

此外,新规定还对于未成年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予以特殊保护。为了保护未成年继承人的利益,新规定规定,未成年继承人的继承份额需要安置在监护人的管理下,由监护人负责代管。

三、遗嘱的效力

遗嘱是遗留人依法设立的,对其财产在死后所产生继承权的处分意思表示。而对于房产继承权来说,遗嘱的效力直接影响到继承人是否能够继承房产的所有权。

新规定明确了遗嘱的效力。首先,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书面形式,而且必须由遗留人亲自填写或者签字。此外,继承人对于遗嘱内容是否真实感到质疑,有权要求进行公证鉴定。如果发现遗嘱存在损害继承人利益的情况,继承人可以申请撤销或者变更遗嘱。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新规定中,对于遗产继承权和遗赠性财产继承权的关系进行了明确划分。遗产继承权指的是依照法定顺序或者立遗嘱确定的继承人对于遗留人财产的继承权,而遗赠性财产继承权则是指依照遗赠人的遗嘱确定的继承人对于遗赠财产的继承权。在这种情况下,继承人应当先行享有遗产继承权,然后再享有遗赠性财产继承权。

文章总结:好了,关于房产继承权新规定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就介绍到这里了。以上是我国新规定中的一些重要内容。这些规定的出台,有助于加强对房产继承权的保护,减少继承权纠纷的发生,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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