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丢失了怎么补办
若购房合同是在开发商预售登记前丢失的话,可将丢失的购房合同作废,和开发商签订新的购房合同。若开发商已经做了预售登记,则先在报纸上刊登合同作废声明,再等待三个月左右,再申请注销原购房合同,然后重新和开发商签订新的购房合同。
买房人和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以后,就可以证明房屋是属于买房人所有,那么购房合同丢失了怎么补办呢?下面和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购房合同丢失了怎么补办
发现购房合同丢失的时候,一般可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当地房管局或者是开发商处,让对方帮忙重新打印一份购房合同,再重新签字盖章就可以了,这时并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
发现购房合同丢失的时候,若要补办的话,可以和开发商进行友好协商,看看是否可以和开发商重新签订新的购房合同,一般情况下,开发商是不会拒绝的,不过相关费用都需要由买房人承担,而开发商一般都会帮忙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若要补办购房合同的话,还应该根据购房合同丢失时所处的时间段来来进行合理的安排。若购房合同是在开发商预售登记前丢失的话,则可以把丢失的购房合同作废,再重新和开发商签订一份新的购房合同,这时买房人需要支付合同工本费。
若购房合同是在开发商做了预售登记后丢失,并且还没有办理房屋贷款的话,那么买房人需要先在报纸上刊登购房合同作废的声明,再等待三个月左右,再携带刊登报纸前往预售登记机构去申请注销原购房合同,然后重新和开发商签订一份新的购房合同,并且让开发商拿着新购房合同去重新做预售登记。这时买房人一般需要缴纳合同工本费、印花税等等。
假如买房人已经办理了房屋贷款的话,那么贷款银行一般也都会要求买房人提供购房合同,这时买房人不仅需要刊登作废声明和重签合同等,而且还需要和贷款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且需要把新的购房合同抵押在贷款银行,因为原购房合同已经作废了,已经更换成了新的购房合同,而买房人和贷款银行所签订的借款合同中的合同号自然也就需要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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